近期,由国家开展改革委组织制定的《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合成氨取水定额》、《酒精制造取水定额》、《医药产品取水定额》等4项节水标准经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4项标准分别规定了节水型企业的相关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评价指标体系、考核要求和评价程序,以及合成氨、味精、维生素C、青霉素工业盐等产品的单位产品取水量指标以及取水定额统计计量边界。
为加强工业节水工作,国家开展改革委已组织制定并经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了火力发电、钢铁、石油、纺织、造纸、啤酒、酒精等7个行业取水定额国家标准(GB18916.1-6)。这些标准于2005年1月1日实施。已经发布的高用水行业取水定额标准指标科研合理,在工业企业中产生强烈反响。广大企业对标自检,纷纷召开节水改造和提高节水管理水平,有效促进了工业节水工作。
《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等4项标准的发布和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工业节水标准体系,对于加大工业节水工作力度,加强工业取水定额管理,实现“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提出的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30% 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生态环境部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行知科技
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新华医药集团
山东鲁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华鲁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聊城环保局
菏泽环保局
滨州环保局
德州环保局
临沂环保局
莱芜环保局
日照环保局
威海环保局
泰安环保局
济宁环保局
潍坊环保局
烟台环保局
东营环保局
枣庄环保局
淄博环保局
青岛环保局
济南环保局
四川省环科院
黑龙江环科院
新疆环科院
山西环保局
陕西环保局
吉林省环科院
辽宁省环科院
海南环保局
贵州省环科院
云南省环科院
广西环保局
广东环保局
河北环科院
湖北省环科院
浙江省环科院
甘肃环保局
福建省环科院
重庆市环科院
上海市环科院
北京市环科院
江苏省环科院
江苏省环科院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香港环保署
美国环保署
日本环境保护局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