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黄河体育会展及 科技智造园区基础设施(黄河大道一期)工程的建设会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公示。并顺利获得公示分析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见附件。
建设单位:济南城建动能转换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文
联系电话:18765316889
环评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研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31-85870066
附件请点击下方链接:
/uploads/soft/20210603/1622703892.pdf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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